支持IPv6
menu
惠东农商银行关于主要股东戴利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告
2024-11-15

惠东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主要股东戴利向本行申请以其名下本行1750万股为惠州市和昇商务有限公司和惠州市金印建设有限公司贷款作质押担保,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本行的《股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戴利于2020年7月22日在惠州农商银行办理质押贷款,以其持有本行1751.0636万股为“惠州市富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汇公司”)贷款作质押担保。在结清富汇公司在惠州农商银行贷款后,惠州农商银行将解除戴利名下股票质押登记,惠州市和昇商务有限公司和惠州市金印建设有限公司将分别向惠州农商银行申请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和1000万元,期限均为3年,用于公司流动资金周转,这两笔贷款将分别以戴利个人名下本行的1166万股、584万股股票作质押担保(合计质押股权1750万股,出质率77.68%)。

根据《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3〕43号)有关规定“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的股东,或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制本行2%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本行股份,事前须向本行董事会申请备案,说明出质的原因、股权数额、质押期限、质押权人等基本情况。”本行已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股权质押议案,同意戴利以持有本行的部分股份1750万股为惠州市和昇商务有限公司和惠州市金印建设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特此公告。

 

 

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返回
登录入口
X
个人网银登录
企业网银登录
易捷通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