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政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丰公司”)向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申请贷款展期8965万元,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法人名称:惠州市政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三)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机械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门窗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法定代表人:谢震华;
(五)注册地:惠州市惠环办事处中星社区居委会东升组新村128号1层;
(六)注册资本及其变化:300万元;
(七)与本行关联关系:政丰公司是本行主要股东惠州市亨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二、本笔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政丰公司申请贷款展期8965万元。本笔贷款第一还款来源为该公司的经营收入。同时提供原抵押物继续为本笔贷款作抵押担保,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作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整体风险可控。
三、定价政策
本笔贷款根据本行利率相关规定执行,并符合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的相关规定。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申请通过并实际执行后,发生交易后本行与政丰公司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上季度末的资本净额的3.36%,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五、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意见
本笔关联交易已依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本行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各项流程符合监管规定。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依规对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认为该笔关联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其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制度规定,交易方案和交易条件具备公允性。
特此公告。
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