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保证以下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胜业光电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业公司”)及其关联方向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申请集团统一授信,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法人名称:惠州市胜业光电制品有限公司;
(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三)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DVD机、VCD机等影音器材及LED照明、LED发光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机械设备、农副产品(不设商场、仓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法定代表人:许胜西;
(五)注册地:惠东县大岭镇新安水唇鸡场山;
(六)注册资本及其变化:注册资本14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105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于2012年10月31日由1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400万元人民币;
(七)与本行关联关系:本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许胜西的关联企业。
二、本笔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本笔关联交易为胜业公司及其所在集团可循环授信额度38000万元,授信额度有效期1年,仅限于纳入集团授信范围内的集团成员及其关键自然人使用,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用信需另行审批,整体风险可控。
三、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申请通过并实际执行后,胜业公司在本行无贷款;集团贷款余额8404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本行2023年3月末资本净额265740.69万元)的3.16%。
四、董事会及其下设委员会意见
本笔关联交易已依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依次经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各项流程符合监管规定。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依规对该笔重大关联交易发表意见:认为该笔关联交易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其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制度规定,交易方案和交易条件具备公允性。
特此公告。
广东惠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4日